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艳霞)男子酒后无故殴打小区保安并打砸小区警卫室。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2014年4月16日0时许,孙昊酒后乘出租车至市区某小区门口,下车后,孙昊无故对小区保安王超进行殴打,并对小区警卫室进行打砸,随后又将小区门卫升降杆折断。经安次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2294元。保安王超的伤情经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室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孙昊的亲属赔偿保安王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元,赔偿小区物业公司物品损坏费2200元。
安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昊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判决结果是,被告人孙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文中文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