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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修车不料一车玻璃变玻璃渣子

A-A+2014年10月29日10:21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周萍)去修车,车没修好,刚进货回来的一车玻璃,却变成了玻璃渣子,对此双方产生纠纷。日前,永清县法院调解了该案件。

  张某是做玻璃生意的,2013年12月20日,张某从河北某玻璃厂拉了些玻璃,到许某的汽车修理厂去修车。结果车没修好,自己的一车玻璃却变成了玻璃渣子。事故发生后,张某与许某多次协调处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2014年5月,张某便向永清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开车拉着玻璃在永清县某村庄卸掉部分玻璃后,到被告的汽修部修车,在修理左轮过程中,车辆倾斜,使原告车上的左侧玻璃损坏。另查明,右侧一半玻璃完好,共计面积427.94平方米。

  法院认为,原告到被告的修理部修车,将车辆及财产交给被告,已脱离原告的监管,被告应当保护原告的财产不受损害,采取一定防患措施。由于被告的修理人员未尽到安全防患义务,造成原告的财产受损,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10月22日,经永清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许某当庭赔偿原告张某财产损失共计5000余元。使案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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