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廊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廊坊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权限审批、发布流程、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该市的全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设在各级气象部门。
《办法》规定,该市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办法》强调,该市经审核通过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由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发布中心统一设在该市各级气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气象部门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的职责和任务。(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马启河 刘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