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洁)12月12日,市物价局召开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根据方案,第一阶梯水量基数拟由原来每人每月3立方米调整为每户(3口人)每年不超过120立方米,水价差比例拟由1:2:10调整为1:1.5:3;水价标准不作调整,仍执行现行价格。
据了解,目前我市现行阶梯水价制度为2009年修订,广阳区、安次区居民用水按照每人每月3立方米确定基本水量,执行水价3.7元/立方米(包含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超出3立方米至5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价为第一级水价2倍;超出5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价为第一级水价10倍。开发区执行统一水价,不区分用水量多少。
新拟定的阶梯水价制度水量基数将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级水量基数由每月每人基本水量3立方米调整为每户(3口人)每年不超过120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由超出3立方米至5立方米部分调整为每户(3口人)每年超过120立方米不超过180立方米部分。基本水量水价不变,水价级差比例由1:2:10调整为1:1.5:3。实施范围为市区凡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合表用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低保户家庭仍享受优惠政策。
会上,全部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表示同意,同时部分听证会参加人针对保证收费公开透明、完善用水计量方式、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力度、节约用水奖励制度等多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将充分考虑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对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制定出台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构成,共23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