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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司法为民助力协同发展

A-A+2014年12月20日09:14廊坊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洋洋)12月18日,记者从廊坊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廊坊中院今年出台了《关于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发展环境、创新环境、生态环境、民生环境和法治环境等方面出发,对市县两级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是专门提出了强化宗旨意识和严惩刑事犯罪以及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创新、完善便民利民等举措要求,把司法为民提到了一个重要的高度。

  在案件审判中,该院主动发挥法院职能,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审理、执行各类案件,有效发挥了全市法院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299件(含执行),审结42922件(含执行)。其中廊坊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502件,审结3853件;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8799件,审结39069件。

  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维护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今年,两级法院对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进行了三次集中宣判,三次集中宣判共宣判案件26件。其中霸州法院审理的崔占军污染环境案件是我省首例“两高”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审理的污染环境案件。全市法院还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进行了严惩,其中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件,审结12件;受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8件,审结17件。在执行中,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机制,严惩“老赖”,截至目前,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曝光720人,严令限制他们高消费、限制出境,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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