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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

A-A+2014年12月29日13:56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 姜丽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霸州市环保局多措并举不断规范环评市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严格环评机构的准入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办法》严把环评资质准人关,严防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评价资质。

  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采取行政审批部门考核、技术评估部门考核、专家考核和征询项目建设单位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环评从业人员数据库,严防借用他人资质,编制环评文件,严禁外机构人员“挂靠”参与环评相关业务工作,一经发现应及时取消其环评从业资质,并追究环评单位的责任。

  增加环评机构的透明度。依法对环评机构的基本情况、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规范性服务进行考核评分,并定期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将没有环评资质或借用环评资质从事环评工作的中介机构淘汰出局,不断规范环评市场。

  完善环评市场竞争机制。坚决杜绝通过明示、暗示方式,为企业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的行为。鼓励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评价机构,防止环评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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