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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仨“熊孩子”点燃鞭炮扔进汽车里

A-A+2015年2月4日08:20燕赵晚报 评论

消防人员在扑救越野车燃起的大火。 消防人员在扑救越野车燃起的大火。

  本报讯(记者 冬子)2月2日11时29分,廊坊市三河燕郊开发区某小区,一辆停放在楼下的越野吉普车失火,消防官兵接警后将火扑灭,但车体已被烧成空壳。经查,起火原因是3个小孩将鞭炮点燃后扔进没有关车窗的车里。

  据参与现场扑火的廊坊消防燕郊中队官兵介绍,赶到现场时,一辆越野吉普车正在被火魔吞噬着,车体全身都已面目全非,而且发动机部位正被大火包围着,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由于该车紧挨一辆奥迪轿车,并紧邻居民楼,很有可能造成火烧连营。消防官兵立即用水枪进行灭火,并对现场进行警戒。10多分钟后,大火被扑灭。但是,越野车车体被烧得只剩下一个空壳。

  事后,经查看小区监控和对现场目击人询问了解,车辆起火的原因是三个小孩在附近放鞭炮,看见越野车的窗户没有关好,竟然将点燃的鞭炮从车窗扔进车里,引起车辆着火。由于车辆损失严重,目前越野车车主正对此事件做进一步解决。

  据律师介绍,未成年孩子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春节将至,本报提醒家长一定要做好儿童的日常看护,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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