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瑗瑗 通讯员 王凯 孙媛)3月6日15时20分,文安县兴文道法院南100米处一轿车起火。市公安消防支队文安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轿车停在路边,紧挨民房,车门紧闭,黑烟不断从车门缝隙里冒出。消防官兵立即对现场实施警戒,限制过往车辆行人通行,防止发生意外。消防官兵首先对车窗进行破拆,单干线出一只水枪对车内打水,防止火势扩大。经过10分钟紧张扑救,火势被有效控制,随后继续打水冷却车身,20分钟后火被彻底扑灭。
事后经调查得知:该轿车的车主将孩子独自放在车内,外出办事,孩子调皮在车内玩火引燃了轿车内饰。车主回来发现车内起火,立即救出孩子送往医院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