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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推行阶梯水价 超出部分按现价三倍计算

A-A+2015年3月31日09:24燕赵晚报 评论

  本报讯(记者 汪洋)根据廊坊市物价局和建设局向社会公布的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廊坊市居民用水将从3月31日起开始执行阶梯水价,年用水量超过180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三阶梯水量,将按现价的三倍计算。

  廊坊市此次出台的市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将市区居民用水按照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正常合理用水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水需求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为年用水量超过120立方米不超过18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水量为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部分。在保持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与现行水价政策一致的基础上,一、二、三阶梯水量水价级差为1:1.5:3。阶梯水价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每户按3口人核定,户籍人数或常住人口数每增加一人,月可增加水量基数3立方米。该方案从3月31日起执行,将以一年为一个计量周期,累计满12个月后“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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