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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启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整治活动

A-A+2015年4月5日09:46廊坊新闻网评论

  本报讯(记者 滕佩智) 4月1日,记者从全市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校园周边和“五小”监管,切实保障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食安委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据悉,这次活动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杂店、小餐桌“五小”为重点对象,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

  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选址于校园周边的食品销售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许可。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以内原则上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现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后一般不再延续,要采取措施逐步注销。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要依法及时查处、清理、规范。对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儿童食品的,要严格依法取缔。同时,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进货关、销售关、监管关、抽检关和组织关,全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出真招、见实效。

  进一步强化“五小”治理。全面开展执法排查,对全市“五小”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逐户建立监管信息档案。严格落实巡查、回访、食品添加剂备案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五小”的日常监管,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五小”。对场地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和涉嫌制售不合格食品的,要依法给予取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监督“五小”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原辅料进货查验和原辅料使用、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产品检验、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等各项记录,通过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出保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加强质量监督抽检。针对不同类型“五小”,制定监督抽检具体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并做好下架、退市和销毁工作。

  进一步加大食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对食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管,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严把进场交易主体资格关。以食品批发经营户为重点,集中整治自律制度不健全、自律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监督食品批发经营户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到食品来源合法、可追溯,去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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