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欢 通讯员 刘继旺)4月7日,三河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接某小区工作人员报警,称4月6日晚将手机与充电器放在宿舍后被盗。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
民警一方面调取监控录像,一方面组织警力在小区附近进行排查。民警最终将目标锁定在4月7日0时50分许曾进入报案人房间的一名男子身上。后经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辨认,该男子名叫李某,曾在该小区当过保安,现已辞职。民警经查询获知,李某现就居住在案发小区,遂组织警力赶往其住处,当场将李某控制住,并在其房间内发现报案人被盗的手机充电器。经审理,嫌疑人李某(19岁,三河市人)如实交代了4月7日凌晨因一时贪心进入他人房间盗窃手机和充电器的违法事实。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