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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一小区顶层住户房屋遇雨成“水帘洞”

A-A+2015年6月26日08:33河北新闻网 评论

楼顶是“楼脆脆”,屋内是“水帘洞”,燕郊风尚国际公寓的顶层业主住在这样的房里很闹心。董浩天摄  楼顶是“楼脆脆”,屋内是“水帘洞”,燕郊风尚国际公寓的顶层业主住在这样的房里很闹心。董浩天摄

  □河北新闻网记者 董浩天

  近日,廊坊燕郊风尚国际公寓顶层的多名业主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向记者反映,他们居住的风尚国际公寓交房才6年,从去年就开始出现严重的漏雨问题,而且有两栋楼的楼顶隔热层还出现了大面积的坍塌破损。

  入住仅6年,房子变成“水帘洞”

  6月11日,记者来到位于燕郊的风尚国际公寓,在C座楼道里看到,墙壁上的瓷砖已经出现大面积脱落,墙壁裂痕随处可见。记者走进位于C座顶层3412室的胡先生家,一股潮湿的气息迎面扑来,只见客厅墙壁上有一条裂缝,自房顶直达地板,最宽处有2毫米。由于6月10日刚下过雨,裂缝两侧墙壁有明显的水迹。记者进入卧室,墙壁上一片约40厘米宽、近2米长的渗水痕迹映入眼帘,天花板四角都有灰黑的渗水痕迹。

  据胡先生介绍,该公寓于2009年交房,2014年夏天开始漏水,并且漏得越来越严重。现在只要下雨,积水就会流得到处都是。如果赶上工作时间下雨,胡先生要立即驱车3个多小时从北京赶回家里“治水”。回忆起6年前和爱人精心挑选家具、安排装修、憧憬未来的场景,胡先生感到很心酸:“为了买这套房子,我花掉了全部积蓄,还背上了30年的贷款,没想到才住了6年,房子就变成了‘水帘洞’。”

  据记者了解,风尚国际公寓B座、C座两栋住宅楼中,C座漏雨问题较为严重,顶层31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漏雨问题。B座漏雨较轻,但也有6名业主反映存在漏雨现象。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业主们多次找过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求对漏水问题进行维修,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相互推诿,问题至今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业主质疑:架空隔热层硬度不达标

  什么原因导致漏雨呢?在风尚国际公寓C座楼顶,记者看到,楼顶采取了架空隔热屋面设计,即在屋面防水层上方20厘米处,架设一层起隔热作用的混凝土板。让人惊讶的是,原本应当平整、稳固的混凝土架空隔热层,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坍塌和碎裂。据记者粗略估算,隔热层坍塌面积已经达到屋顶总面积的近6成。由于B座楼顶大门紧锁,记者没能进入,但透过窗口可以看到,B座楼顶隔热层也出现了类似的坍塌现象。

  业主赵先生看到楼顶的景象后非常气愤:“这简直就是‘楼脆脆’,用这么劣质的混凝土板是不是太坑人了!”

  针对业主的质疑,风尚国际公寓开发商三河雷捷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王剑解释称,风尚国际公寓屋顶架空隔热层坍塌并非质量问题。该小区屋顶设计为不上人屋顶,因此屋顶的架空隔热层不能承受人员活动。但小区建成后,有部分业主私自撬开楼顶门,在楼顶进行烧烤、晾晒等活动,将架空隔热层踩坏,导致下方防水层失去保护,最终造成顶层业主家漏雨。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原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4月1日联合发布的《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架空隔热层使用的混凝土板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一位建筑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混凝土板达到C20的强度标准,其硬度与承载力都要强于红砖,不可能出现一踩就碎的情况。

  楼顶已开始维修,将视情况追责

  对于风尚国际公寓顶层漏雨问题,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委派质检站对风尚国际公寓楼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小区架空隔热层使用的混凝土隔热板为增强保温性能,加入了聚苯颗粒,导致强度不足。另外,使用过程中一些业主私自到楼顶活动,也加剧了架空隔热层的破损。

  据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贾金风介绍,由于该小区设计、监理单位都是北京公司,且时隔6年,在追责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为尽快解决小区业主屋顶漏雨问题,该局已经协调开发商,对B座、C座两楼的防水层、架空隔热层进行重做,重做后的架空隔热层要能够承担人员活动。该局还将视情况研究下一步的追责问题。

  记者检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投诉后台发现,近一年来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达76条,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漏水、裂缝两方面。记者采访多名投诉人了解到,大部分业主对如何验收房屋并不清楚。

  对此,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协会会长张凤珠提示,业主购房时可先通过网络等方式对项目开发商进行了解,尽量选择实力、信用都比较好的开发商。在看房时,重点观察房屋窗台、墙角、厕所以及卫生间墙壁有无渗漏或水迹,看墙体是否平整、有无裂缝。收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张凤珠表示,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缺乏检测工具和专业经验的业主很难直观发现质量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张凤珠介绍说,住建部2014年出台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建筑质量责任明确到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同时明确不管责任人是否离开原单位,是否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一旦建筑质量出现问题,应当坚决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对房屋质量问题“零容忍”。

  ■e论风生

  @清凉江:现在竣工验收,开发商只要备齐相关文件,提交给政府,备案后就可向业主交房。这种开发商主导的“验房”无疑只是走过场,即便发现问题也多是通过小修小补来蒙混过关。政府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手段,以确保有问题的房屋交不到百姓手中。

  @羽翼天翔:对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开发商,相关部门决不能手软,不仅要给予处罚,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曝光。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还可以取消其资质,逐出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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