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批项目被官方曝光。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裕华区官方网站看到,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利益,裕华区住建局对最近群众反映较多的旧城区改造项目进行风险提示。裕华区这七个旧城区改造项目目前尚未拆迁动工,未取得任何开发建设手续,开发主体并未确定,存在较大的购房风险。

  □本报记者 陈霞

  这七个被曝光的旧城区改造项目包括:

  1。 河北水工局项目,位于建设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青园街以西,槐中路以北。

  2。 梆子剧团改造项目,位于富强大街以西,槐北路以南,十五中学以北。

  3。 裕华路与富强大街东南角地块,位于富强大街以东,育才街以西,槐北路以北,裕华路以南。

  4。 青园街372、374号院(长安粮店宿舍和二药宿舍),位于青园街以西,与东岗怡园相邻。

  5。 河北师大职业技术学院改造项目,该项目东临翟营南大街,西临河北医科大学办公楼,南临医大新门诊楼,北临小马村。

  6。 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东北角项目,位于青园街以西,槐安路以北,建设大街以东。

  7。 十二化建改造项目,位于体育大街以东,槐北路小学以西,槐北路以南,槐中路以北。

  而就在上周末,石家庄市住建局也点名曝光了一批风险楼盘,包括煤矿机械厂生活区、“建明小区改造”、“谈固二区改造(宏泽园)”这三个旧城区改造项目。

  石市加快推进房地产专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

  4月2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专项整治项目手续办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石家庄违规项目分门别类,按照6大方面处理。据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也就是4月21日,有效期为一年,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通知》明确将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历史遗留项目因时间长、拆迁难、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资金困难、手续难以推进等难题,解决群众入住和办证问题。重点对六方面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明确,包括:加快土地手续办理;规划超容积率项目补缴;加快解决征收拆迁遗留问题;关于各类技术指标、税费、处罚、开工时间问题;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加快手续办理的措施。

  将加快土地手续的办理

  《通知》明确,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仍未办理土地出让的项目,国土部门依现有程序进行土地出让,并参照项目开工时的历史地价,确定市级分享土地出让收入标准。土地出让后,市级分享部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其余部分由辖区政府给付项目实施单位,用于该地块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

  对已办理土地出让的项目,应及时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手续;

  对1992年8月8日(《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细则》实施时间)之前开工的项目,1998年12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时间)之前开工或取得批准文件的公产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项目、棚户区、旧城、城中村改造回迁房项目和其他符合划拨规定的项目,国土部门可以按照划拨方式办理土地手续。

  规划超容积率需补缴土地价款

  对于规划超容积率的项目,《通知》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已建成的超容积率项目,对超建部分不能实施拆除的,超容积率部分需代征土地或补缴土地价款用于平衡该项目容积率。其中,已完成供地手续的,按土地供应时核算的容积率和地价,核算超容积率面积和楼面地价,补缴土地价款。未完成供地的,容积率已确定的项目,容积率指标和计算规划按已确定的执行。为保持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其余项目参照《市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理办法补充规定》,一律按住宅3.0,商业6.0核算超容,容积率计算规则按《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补缴土地价款按项目开工时的历史地价核算。

  加快解决征收拆迁遗留问题

  对于解决征收拆迁遗留问题,《通知》明确规定:被拆迁或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相关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搬迁的行政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的,由作出拆迁许可或者征收决定的主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储存帐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出具法律文书,辖区政府按照裁定结果组织实施。

  项目未按拆迁或征收程序实施的,由国土部门按《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二项规定依法按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相关补偿由项目单位解决。

  已经入住的项目,尚有零散未拆迁的,项目单位按照评估价二倍的价款,向区政府缴纳拆迁保证金后,办理土地收储等相关手续,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迁。

  其中,“一品华府”项目位于长安区建华北大街以东、跃进路以南、北宋路以北、煤机街以西,现煤矿机械厂生活区。该项目尚未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拆迁,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很大购房风险。

  “建明小区改造”项目位于长安区谈固大街以东、裕华路以北、建明中路以南。该项目尚未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拆迁,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很大购房风险。

  “谈固二区改造(宏泽园)”项目位于长安区谈固大街以西、裕华路以北,由河北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未开工建设,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很大购房风险。

  石市住建部门提醒广大购房群众防范购房风险,购房前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www.sjzfgj.gov.cn)查询要购买的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