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3日电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河北药监局”)公布《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药品监督抽检第3期)》显示,两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信息如下:1、标示安国市深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批号160701)经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部分虫蛀,被抽样单位为秦皇岛市昌黎县龙家店镇卫生院)。

  2、标示石家庄市柏林药材加工厂生产的郁金(批号100601)经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部分虫蛀,被抽样单位为秦皇岛市昌黎县龙家店镇卫生院)。

  河北药监局表示,对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现请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官网信息显示,安国市深豪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14年3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地址为河北省安国市现代工业园区嘉富科技产业园区。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燀制、煅制、炒制、炙制、发芽、水飞、制炭、煨制、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