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元旦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市2021年元旦节假日安排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山林防火、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要对照各自职能,切实做好群众出行、旅游和食品安全等工作,保障节假日期间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假日期间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节日假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