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灵寿发布”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灵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灵寿县两名居民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曾于2021年1月2日9时至16时左右在县医院儿科(9楼)探视、陪护病人,期间12时至13时在县医院北门驴肉火烧购买食物,并在县医院东门口宣和板面王用餐。19时至20时30分在北环路川味家常菜用餐。1月3日9时至14时30分再次到县医院儿科(9楼)探视、陪护病人。1月4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中医院平衡针灸科就诊、取药。12时至12时30分在城内小区南门口大食堂就餐。

  密接2:曾于2021年1月3日11时至13时在东兴饭店就餐。

  请在此时间段到过上述地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村委会、社区或乡镇政府进行报备,依照规定做好隔离。如出现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