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防控办有关防控工作要求,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的15家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1。丛台区吕云口腔诊所

  2。丛台区刘国顺中医内科诊所

  3。邯山区李涛口腔诊所

  4。邯山区常红梅妇科诊所

  5。邯山区慧珍口腔诊所

  6。复兴区陈志强中医综合诊所

  7。复兴区陆姝文口腔诊所

  8。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雨中医诊所

  9。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乐内科诊所

  10。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门诊

  11。永年区洺关招贤医务室

  12。永年区洺关施庄宋刚卫生室

  13。永年区洺关镇施庄村刘梦瑶卫生室

  14。磁县同济医院

  15。磁县佳洁口腔门诊部

  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来源:健康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