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棚户区改造工程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11万套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13.2万套棚改安置房。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工5.85万套,开工率达53.2%;已基本建成6.67万套,基本建成率达到50.5%。

  今年以来,为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我省对棚户区改造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以省政府名义与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司法厅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和《2021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等。

  为积极筹措资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向财政部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申报棚改专项债资金需求589亿元,安排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2亿元;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5亿元,督促指导市县按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此外,我省针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通报排名办法,每月由省安居办印发《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重点对各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将棚户区改造列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挖掘典型经验,发现存在问题,目前已开展一轮督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