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拟定名单的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拟选择21个县确定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

  张家口

  万全区、阳原县

  承德

  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宽城满族自治县

  保定

  涿州市

  定州

  定州市

  邢台

  隆尧县 

  石家庄

  平山县、新乐市

  秦皇岛

  昌黎县

  唐山

  丰润区、遵化市

  廊坊

  大城县 

  沧州

  任丘市、献县 

  衡水

  安平县、阜城县

  邯郸

  肥乡区

  辛集

  辛集市

  雄安新区

  雄县

  科学综合利用!

  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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