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魏会博摄新闻发布会现场。魏会博摄

  新华网石家庄5月29日电(魏会博)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河北省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是华北地区地下水“大漏斗”的重点治理区域。在水资源紧缺的同时,由于公众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用水浪费等现象仍比较严重,节水工作基础薄弱、节水内生动力不足、水资源刚性约束不强等问题较突出,制定出台节约用水条例势在必行。

  《条例》共九章七十三条,包括用水管理、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条例》坚持把“节水优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贯穿于水资源取用全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马桂旺表示,《条例》的设计思路是抓“两头一面”,所谓“两头”,一个是源头,从水资源配置抓起;另一头是“水龙头”,支持鼓励使用节水器具。“一面”就是节约用水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是全方位全覆盖的,体现了条例的“宽度”。

  针对非常规水利用率不高的情况,《条例》设置专门章节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明确将再生水、雨水、海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编制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

  节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条例》提出各级政府应普及宣传节水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明确任何单位个人都有节水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行为进行监督,减少水龙头上的浪费。通过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