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阶段性降电价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降价时间从2月1日起至6月30日

  记者从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获悉,从2020年2月至6月底,我市将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此次降电价政策惠及用户38余万户。

  此次阶段性降电价措施,降价范围包括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其中,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化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燃煤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此次阶段性降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同时,鉴于2月电费计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且客户甄别、系统调整需要预留一定时间,为确保计费精准,2月份电费差额将在3月进行核减。

  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需将本次阶段性电费减免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电力用户。转供电主体未落实到位,终端用户可向市场监管及价格执法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