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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乡低保标准继续保持全省最高

A-A+2014年1月17日10:29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记者 唐建勋)如今,丰南区于前村的冯玉凤生活压力减轻了许多,一家3口人被纳入了城乡低保,每人每年能够领取低保金1600元,这使得两个孩子能够继续完成学业。在我市,像这样能够领取城乡低保的家庭有11.5万户19.1万人,其中城市4.2万人,农村14.9万人。2013年共发放低保金4.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4465万元,省级资金1760万元,市级资金5307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被列入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的10件好事实事之一。我市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城乡低保提标幅度,城市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2300元提高到2900元,使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一直保持全省最高。为了把实事办好,市民政部门加大了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保障低保资金及时拨付。同时,严格按照我市城乡低保审核标准管理规定执行,实现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3年全市新增低保14246户、21521人,退出低保7373户、133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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