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唐山>本地要闻>正文

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整标准 降低援助门槛

A-A+2014年5月7日09:15唐山晚报评论

  (记者魏伟) 5月5日,记者在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访时,数次被热线电话打断,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厌其烦地接听着电话,来访接待、解答咨询、案件受理、案件审批等平台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为更多的困难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郝建宁介绍,通俗讲,法律援助中心就是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我市现有市级法律援助机构1家,县级法律援助机构14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8个,形成市、县、乡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构建半小时服务圈平台。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职能包括: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受理并承办符合条件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接受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单位或团体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指导和协调下级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为服务更多的困难群众,我市调整相关标准,降低援助门槛。对经济困难条件推行弹性标准,经济困难审查采用灵活方式;为低保人群、外来务工人员、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与有关单位协作逐步建立困难人员信息档案,简化经济困难审查程序;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作用,对持有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出具的介绍信或证明的申请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工伤赔偿的,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援助;对未成年人请求侵权赔偿,农民因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环境污染等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等事项,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据悉,今年1至4月份,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理各类案件1041件。来电来访咨询人士显著增加,截至4月20日,来访1861人次,来电咨询5515人次。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