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单宇 通讯员张宏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秩序,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日前,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启动了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以此集中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10个月,预计到明年6月底结束。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主要整治不按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违规占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不及时处理遗留问题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主要整治不按合同要求对服务项目进行保安、保洁、绿化和维修养护,不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明码标价,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不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反映的问题以及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和擅自利用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业主委员会方面,主要整治违反业主大会决定、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市住建局专门成立了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明确责任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奖惩力度。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设置了“唐山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优秀企业”和“唐山市物业管理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对于存在违规问题,且整改不积极的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罚款等处罚。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市住建局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此外,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将全面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各级物业主管部门从行业角度和专业角度深入查找问题,共同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居民居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