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响 通讯员孙建东、赵丽辉)根据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统计数据,自2013年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以来,今年8月份我市二级及以上天数首次超过60%,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下降。
监测结果显示,我市8月份达标天数为19天,达标率61.3%;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7天,重污染以上天数减少7天。六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全部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43.5%,二氧化氮下降23.5%,一氧化碳下降21.1%,可吸入颗粒物下降22.1%,臭氧下降10.1%,细颗粒物(PM2.5)下降25.9%。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认真分析当前大气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开展夜间执法检查,治理成效逐步显现。该局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五个行业890项治理工程,逐县(市)区、逐任务进行交办,督促县(市)区加快推进力度,现已完成治理任务547项。为促进年度357个大气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该局对减排任务完成、新增量控制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分县(市)区进行了分析,就强化减排项目和监测体系建设以及运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已完成大气减排项目建设266个。同时,对市中心区404台和其他县(市)区437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置换工作进行了调度和现场检查,现已完成258台。强化督导189家纳入集中整治的采石场,进一步细化采石场治理攻坚方案,现已有21家采石场通过联合验收、19家石灰窑完成整治、9家独立轧钢企业通过验收、5家独立烧结竖炉企业完成整合。此外,市环保局强化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持续对市区周边及重点县(市)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夜间执法暗查行动。仅7月以来,对30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实施了立案处罚,立案金额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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