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星星)近日,一则“河北省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的消息在网络中被广泛转发。众多网友给本报网络公众平台发来信息询问是否真有此事。记者从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客服处了解到,取暖费今冬不下调,网传系谣言。
“好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近日,这则消息在网上流传开来,让不少市民信以为真。消息还提醒:“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
9月26日下午,记者致电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客服,一位工作人员说,2014-2015年度唐山市取暖价格不会改变,集中供热的居民住房按每平方米26元的收费标准收取。同时,今冬供暖期仍从2014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5年3月15日结束,与消息中所说的“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不符。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全国多个省市也出现过类似消息,当地媒体均进行了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