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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大病补偿总额8100万

A-A+2015年4月7日10:00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孙愫)记者从4月3日召开的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将以人民群众“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四大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新农合保障能力。

  据了解,2014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492.48万人,参合率达99.01%,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筹资总额为19.77亿元,为全省最高。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全省领先,农村重大疾病累计补偿1.35万人次、近2300万元,大病保险全年累计补偿1.8万人次,补偿总额8100万元,我市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为全省最高,有效缓解了群众大病致贫返贫问题。

  2015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新农合保障能力。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90元,这与2003年新农合试点之初的人均筹资35元相比,增长了14倍之多。随着基金总量增加,基金运行风险也逐步加大。为此,今年将着力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强力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套保、骗保等违法行为,确保百姓“救命钱”安全使用。

  与此同时,我市将巩固新农合大病保险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简化报销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实现大病保险报销的无缝隙服务。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全市480万参合农民按照每人30元标准,于4月底前完成大病保险筹资工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自提交报销材料后15日内必须补偿到位,切实缓解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问题,真正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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