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恋网站上谎报年龄,虚构贸易公司经理身份,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制造借口,诈骗被害人钱财。近日,迁安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涉案20余万元的诈骗案。
2015年4月27日,遵化市的崔女士到迁安市公安局报案称:2014年9月以来,她在婚恋网站上相识的迁安籍男友刘某某先后以做生意、货车出车祸为由,从其手中骗取现金20余万元,请求查处。接到报案后,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案二中队先期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办案民警先后前往滦县、遵化市等地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明证实:2014年8月,崔某通过婚恋网站结识迁安籍男子刘某某,该男子自称38岁,离异。随着二人的交往逐渐深入,她们由网友发展为现实中的男女朋友。2014年9月30日、10月3日、10月30日、2015年1月1日,刘某某分别以购买货车、货车撞人、做生意货款不足等理由,从崔某手中索要现金15万余元,同时透支崔某银行信用卡5万余元。
调查发现,刘某某并未经营任何生意,也从未购买和营运任何货车,其实际年龄只有33岁。同时,2011年,刘某某曾在唐山丰润区以同样手段诈骗1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现正在缓刑执行期内,刘某某诈骗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为扩大追捕范围,早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5月8日,迁安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上网缉捕。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也加大了对刘某某的追查和抓捕力度。
5月12日,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迁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报情况称:迁西县公安局抓获一名可疑人员,自称是迁安市刘某某,要求对该人员身份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查。核查中,办案民警发现其体貌特征与正在缉捕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十分相似,于是立即组织受害人辨认,最终确认此人正是刘某某,于是,办案民警将其押解回迁安做进一步审查。在办案民警前期调查获得的大量证据面前,刘某某如实交待了诈骗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再次预谋并实施诈骗犯罪。他在婚恋网站上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在与崔某取得联系期间,刘某某谎报年龄,虚构贸易公司经理身份,骗取崔某充分信任。后又虚构买车、做生意等多种事由,诈骗崔某现金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婚恋网站的兴起也伴随着很多的诈骗事件的发生。迁安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单身男女,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
第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网友的花言巧语,保持头脑清醒,客观冷静。
第二,交往过程中要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了解对方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并进行核实。
第三,交往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借钱的要求一定要当心。因为犯罪嫌疑人常常借口资金周转不灵、亲人或自己生病住院、或者打着投资理财、开办公司等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
第四,发现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不要相信犯罪嫌疑人的托词借口,以免延误破案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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