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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男子假意买香烟 乘人不备抢了就跑

A-A+2015年6月9日10:32唐山晚报评论

  本报讯 “大客户”突然光临村镇的商店,称要大量购买高价香烟,却趁老板忙碌之机,抱起香烟,窜上汽车逃离现场。近日,迁安警方经过两个月侦查摸排,破获涉及唐山、秦皇岛两地8个县区的系列抢夺、抢劫乡镇商店香烟案5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董某落网。

  3月28日,迁安市沙河驿镇、野鸡坨镇连续发生2起抢夺商店香烟案件,被抢中高档香烟10余条。据当事人反映,1名40岁左右男子借口购买大量香烟,待店主拿出多条中高档香烟后,乘人不备抢走香烟,乘车逃跑。

  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二中队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走访调查,获悉嫌疑人逃跑乘坐车辆为白色海马M5汽车,但该车车牌系套挂车牌,嫌疑车辆及人员线索追查一度中断。

  案件侦查过程中,迁安镇、夏官营镇、杨店子镇又相继发生同类案件,虽作案车辆不同,但嫌疑人体貌特征基本相近,警方通过串并案判断其为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办案民警转变侦查思路,一方面扩大串并侦查范围,一方面仔细选取嫌疑车辆明显标志进行比对。

  办案民警在滦县雷庄路段卡口录像3万多条车辆信息中,发现一白色海马汽车与嫌疑车辆特征一致,车主为滦县籍男子李某。李某在古冶区某水泥厂工作,白色海马轿车由其本人驾驶,且经常驾车外出,形迹可疑,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0日上午,刑侦大队大案二中队全体民警前往滦县城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继而又在古冶区将同案嫌犯董某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董某伙同他人驾驶白色海马轿车、黑色捷达轿车,流窜于迁安、迁西、滦县、滦南、乐亭,秦皇岛昌黎、卢龙、青龙等地,抢夺、抢劫商店香烟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董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裴金平 惠丽丽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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