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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 让百姓告别立案难

A-A+2015年6月11日16:00唐山中院评论

  本报讯(记者黄岩 通讯员张雷 周桂彦)“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以来,我们开平法院运行情况稳定,截止到当月底共登记立案291件,同比上升49%,其中行政立案28件,而去年同期及今年1至4月均无首收案。当场立案率、民事案件达到99%。”这是6月11日上午,记者在开平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一改革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密切相关,对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到法院打官司“立案难”意义重大。

  新闻发布会上,开平法院新闻发言人刘士刚副院长通报了该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的相关情况:一是抽调5名干警负责立案登记工作;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导诉服务区、窗口服务区、诉讼服务网,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是强化诉调对接。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立案庭两天之内转入诉前调解组,调解时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对接,实现多元化调解,诉前调解不成的,及时进行立案。

  在谈到从立案审查制迈向立案登记制的重要作用时,该发言人阐述到: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环节。今后,开平法院将继续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公开,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立案难”问题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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