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亲生女儿10年,曾向母亲暗示未果。现年55岁的张某具有大学文化程度,他第一次强奸亲生女儿时,女儿年仅12岁。当晚,张某趁妻子不在家,弄醒熟睡的女儿实施强奸。事发后,女儿因为年龄小,平时经常遭到父亲的体罚甚至殴打,又感觉母亲在家中也没什么地位,就忍气吞声没敢告诉母亲。自此以后,张某经常趁妻子不在家实施强奸。女儿考上大学后,住在学校尽量不回家,以此来躲避父亲的侵害。后来,张某发现女儿交了男朋友,就威逼女儿与男朋友分手。女儿不堪其辱,将自己多年来一直被父亲强奸的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这才回想起来,女儿小时候经常问她什么时候回家,节假日不愿让妈妈出门。最终,女儿在母亲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