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商人
中国传统商业道德源远流长,主要讲究公平交易和童叟无欺,它渗透于中国古代的经营活动中。古代,对商人的约束主要靠一些非正式规则,如道德说教、亲情、血缘关系等。其中,尤以儒家的“义利观”为代表。
先秦时期“义以生利”和“以义制利”的思想,是儒家义利观的核心内容,由此延伸出来的“见利思义”“重义轻利”等思想便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并渐渐与商业公平交易等原则融会贯通,指导着古代商业活动。
如《论语•里仁》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的说法。此外,还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以及荀子的“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等关于“义与利”的辩论,都成为古代商业活动遵循的无形法则。
儒家认为,品行高尚的人在个人利益面前,首先要考虑这种利益是否符合全社会公众的道德准则。
文/孙守纪
摘自《醒狮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