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对他人称自己的妻子一般为“拙荆”或者“内人”,至少在女权主义眼中,这两个称呼摆脱不了男尊女卑的观念,略有歧视女性之嫌。近日读韩愈的《岳阳楼别窦司直》,发现韩愈称妻子卢氏为“细君”,不由眼前一亮。
作为监察御史的韩愈因上言直陈关中旱情,被贬到广东阳山当县令,面对阳山的穷山怪石,他发出哀叹:“阳山,天下之穷处也!”
唐朝的律法规定,被贬官员的家属不得留于京师。卢氏随韩愈到阳山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卢氏聪明好学,一点官太太的架子也没有,她向当地农民学会了养蚕织丝的技术,以补贴家用。
韩愈在《岳阳楼别窦司直》一诗中说:细君知蚕织,稚子已能饷。
老婆已经会养蚕织丝了,小儿子呢,也能为他妈妈送饭了。
为什么称卢氏为“细君”?
一说,东方朔的老婆叫细君,后来用作妻子的代称;一说,“细君”为“细瘦之君”的简称,是男人对妻子最疼爱的称谓。
韩愈称卢氏为细君,应该是怜惜她因“知蚕织”变瘦了吧?看着所爱的人,跟着自己吃苦操劳,衣带渐宽,哪会不心疼呢!
唐朝诗人很是大男子主义,即使骨子里特别疼老婆,也不肯写首诗公然赞美。韩愈就是这样,然而从一些小细节,还是可以看出,韩愈是真的疼卢氏。
回过头来追根溯源说“细君”,这个称呼的确最早出自东方朔之口。
但东方朔的老婆真的叫“细君”吗?
看看这个记载在《汉书》里的故事。
一个大热天,汉武帝下令赏肉给官员。分肉官到天黑了还不来,东方朔独自拔剑割肉,扬长而去,分肉官向汉武帝告状,汉武帝责问东方朔:“昨天赐肉,你不等诏令下达,就用剑割肉走了,这是为什么?”东方朔谢罪后说:“东方朔呀!东方朔呀!受赏不待诏,多么无礼啊!拔剑割肉,多么豪壮啊!割肉不多,多么廉洁啊!回家送肉给细君吃,多么爱她呀(归遗细君,又何仁也)!”汉武帝哈哈大笑:“让你自责,你倒好,反过来夸自己!”又赐给他一石酒、一百斤肉,让他回家送给那个“细君”。
东方朔称老婆为“细君”,并非老婆的名字叫细君。“细”是小的意思,“细君”就是“小皇帝”,一个男人,能够殷勤谦卑地像臣子侍奉皇帝那样侍奉老婆,那老婆还不美死?封建社会,向来都是女人把男人当大爷,女人看男人的脸色活得战战兢兢,男人能够掉过头来讨女人欢心,还真是稀罕。
其实,东方朔并非是个好老公。《史记》记载东方朔把钱都花在了女人身上,“徒用所赐钱帛,取少妇於长安中好女。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所赐钱财尽索之于女子。人主左右诸郎半呼之‘狂人’。”他经常用皇帝的赏钱娶长安美女为妻,然而最多保持一年兴趣,就休掉再娶,同事们半是嘲弄半是嫉妒地称他为“狂人”。
这样一个花心鬼,哄起女人来也真有一套,称老婆为“细君”, 至少是在一段时间里,在他还没有喜新厌旧之前,还是真心地疼老婆的。
清代的郑板桥是一个怜香惜玉之人,他写过一首《细君》:为折桃花屋角枝,红裙飘惹绿杨丝。无端又坐青莎上,远远张机捕雀儿。
桃红、柳绿、草青、人美,为了折屋角上的一枝桃花,女子穿着红裙爬上高高的杨树。一会儿又坐在草地上,布下罗网去捕鸟雀。
这位娇俏可爱、天真烂漫的少妇,就是郑板桥娶的小妾饶氏,他娶饶氏时已四十五岁,饶氏才十九岁。
当时郑板桥已有了正妻郭氏,但他极宠饶氏,所以称饶氏为“细君”。
现代诗人朱湘给霓君写情书,给霓君讲东方朔割肉的故事,并拿自己和东方朔相比,说:“这个故事,我的霓君,我的细君,我的小皇帝,你看这有点趣味吗?我如今在外国省俭自己,寄钱给你,别的同学是不单不寄钱回家,有时还要家里寄钱,你看我比起东方朔先生来,也差不多吧?我想我寄回家的钱,总不止买一条猪罢……”
“细君”这个爱称,远比“老婆”来得隆重,比“妻子”来得俏皮。如果你爱一个人,又想不落俗套地斯文一点,不妨深情款款地称她为“细君”吧。
文/陈雄
摘自《醒狮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