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无德司机撞车后逃逸,本以为可侥幸逃脱,谁知有人“路见不平”开车相助,一路尾随查出肇事车藏匿地点。8月8日,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月7日晚23时35分,交警三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商务桥东头发生车祸。“我们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北京牌汽车停在了滨河路东侧的便道上,车右后侧有明显撞击痕迹,右后车胎爆裂,车主未受伤。”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张凤军介绍。同时经过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及车主描述,警方很快确定了肇事车辆为白色丰田车。另据车主介绍当时他沿滨河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在过商务桥东红绿灯后,被由东向西从商务街右拐开出的丰田车撞到,被撞后他的车胎爆裂,冲上了路边便道,丰田车未做停留便开车向北继续行驶。
办案民警随后一面联系拖车清理现场,一面沿肇事车逃离的方向紧追,就在民警搜寻时,指挥中心又传来指令,说有人报警称自己目睹了一起肇事逃逸事故,现在肇事车辆就停在六中附近居民楼下。“会不会就是刚才事故的肇事车。”办案民警立即赶到了报警人所在位置,正如民警所猜想的,报警人发现的车就是白色丰田,且据报警人说他就是在商务桥东目睹了丰田车肇事逃逸后,一路开车尾随他停到此地后报警的。
后经三大队事故科民警比对现场撞击后残留碎片及沿路监控录像,证实该车就是此次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车辆,并于8月8日上午,传唤了该车车主,车主承认7日晚正是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据事故科民警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处罚条例第九十九条,丰田车司机将面临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车主,夏季是交通事故高发期,驾车时要格外小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其次要查看现场是否有人员伤亡并及时送医,车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将会被视为肇事逃逸,最终依据情节严重性,可能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等不同惩罚。 (李颖 任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