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张家口>本地要闻>正文

摩托车高速违规行驶会被严惩

A-A+2015年7月1日10:06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张家口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交警发现,在京藏高速公路上有不少摩托车在违规行驶,十分危险。就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司乘人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佩戴好头盔护具,不带人、不超速。

  最近,河北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在京藏高速上,经常出现摩托车超速行驶、载人行驶、司机不佩戴头盔等情况,甚至有时还会出现有人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情况。据高速交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第八十三条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第七十八条中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高速交警表示,根据七十八条规定的速度限制,摩托车只能在高速路最外侧车道行驶。而且根据“摩托车驾驶速度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最高速度不超过80公里/小时”的最低时速规定,排气量50cc以下的摩托车不允许上高速公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在高速上,驾驶摩托车未戴头盔,记2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下的,记3分,罚款20元到200元;超速50%以上的,记6分,罚款200元到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未在高速公路最右侧车道行驶的,一律扣证一个月,扣留摩托车并组织学习,至违法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此外,属拼装、报废摩托车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一律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摩托车并督促违法行为人取得合法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记6分,扣留摩托车并组织学习,至违法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韩洁孙海波王伟勋)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