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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后车窗粘贴广告罚款100元

A-A+2015年7月7日10:53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张家口新闻网讯 7月1日,张家口市民赵先生向张家口晚报新闻110热线反映,商家为了宣传和推销商品本无可厚非,但是用广告将后车窗贴得严严实实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记者采访交警部门了解到,在汽车后车窗粘贴广告,直接影响到驾驶员观察汽车后方的视线,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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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上午,在桥东区东安大街的便道上,记者看到一辆轿车的后车窗贴着和车窗一样大小的广告,上面印着商品信息和联系电话等。在经济开发区盛华西大街,记者同样看到一辆轿车后车窗上粘贴着驾校招生广告。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有不少轿车和微型面包车的后车窗上被贴上了广告,广告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包含餐饮、房地产、美容美发等等。这些广告把后车窗遮挡得严严实实。反映问题的赵先生说:“商家为了宣传和推销商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做法不可取,一旦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得不偿失。”

  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后车窗粘贴广告会直接影响驾驶员从车内后视镜观察车后

  方的视线,尤其是在倒车、变道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喷绘、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罚款100元。交警提醒商家,不要为了一味追求广告效应而忽视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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