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张家口市工商局获悉,张家口市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于近期结束,32560户市场主体未按时年报被列“异常”,多项业务受到影响。
据工商部门统计,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9.0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76.70%;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7.83%,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78.4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75.14%。因没有按时年报,7872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纳入了经营异常名录,24688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对已报送并进行信息公示的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后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在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瞒报、虚报的市场主体,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他还强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后,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办理出国签证、培训等业务时也会受限。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所有市场主体,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如实公示年报信息,增强诚信自律意识,避免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而影响自身信誉。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及时改正并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后,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李向丽、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