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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地税上半年建筑业税收同比增九成

A-A+2015年7月31日10:46张家口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郑媛媛通讯员张云)今年上半年,宣化区地税局依托“捆绑管理”这一征管模式,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多措并举强化建筑业征管。1至6月份,建筑业入库税收10949万元,同比增收5704万元,增长91.95%。

  加强税法宣传、培训和纳谏问需工作,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是取得半年税收好成绩的基础。特别是重视对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承包人的税法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从源头减少偷逃税。同时对施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建筑业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税收法制意识,形成自觉依法纳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听取纳税人合理诉求,征询纳税人意见建议,完善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加强领导分包、税企联系会议制度,提升了纳税服务质效。

  运用征管新模式,实现源头控管是实现应收尽收的关键。2013年以来,宣化区地税实践房地产、建筑业“捆绑管理”办法,并取得实效。通过要求房地产企业支付工程款必须索取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得以收据或白条代替。房地产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业欠税的,要求房地产企业拨付建筑业所欠税款数额的工程款,由建筑企业开票缴税。对完工决算工程项目涉及建筑业税款的,由房地产企业协助监督,保障建筑业纳税人全额完税。

  通过与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联网,形成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组织的积极作用;将建筑业税收征管融入到各部门、各环节,有效地解决小项目税收征收管理难问题;加强异地施工管理,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的协作;对外出经营活动已结束的纳税人,核实纳税人各项已纳税款凭证,对发现未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及时追缴入库等,这些都对有效防止税款流失起到积极的作用,是多方堵漏增收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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