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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危险品运输车高速限行

A-A+2015年9月30日08:24张家口晚报评论

  本报讯 如果您是载运危险物品车辆的司机,那么,您可要注意了。 近日,记者从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了解到,为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十一”期间,我市所辖的高速公路将对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实施为期4天的全天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据悉,本次限行措施主要针对载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物品的车辆,限行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2日、6日、7日4天全天。 一旦发现有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同时, 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将通过监督举报电话:03136083709; 报警求助热线 :12122;高速服务热线:96122三部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韩洁 王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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