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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公布13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A-A+2015年10月30日09:46张家口新闻网评论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向丽 通讯员杨秉荣)日前,张家口市物价局公布《张家口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13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据了解,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汽车客运站车辆清洗费、汽车客运站车辆停放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自愿有偿原则面向社会举办的非法定培训收费、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城市燃气初装费、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费、政府投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服务收费和县城以下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市物价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录清单对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主体和收费标准或收费文件依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对收费政策有变动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级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及时更新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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