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毅 通讯员 赵国栋
本报讯 6月9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6S”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加大市区城市管理“6S”行动督导考核力度,根据《保定市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保城字〔2013〕2号),市“6S”行动办公室进一步完善督导手段,细化了考核标准,对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月12日至5月18日以及5月19日至5月25日的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并打分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月份第3周(5月12日至5月18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第一名高新区、第二名北市区、第三名新市区、第四名南市区。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月份第3周(5月12日至5月18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增速排名:第一名高新区、第二名北市区、第三名南市区、第四名新市区。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月份第4周(5月19日至5月25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排名:第一名高新区、第二名南市区、第三名北市区、第四名新市区。
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5月份第4周(5月19日至5月25日)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增速排名:第一名南市区、第二名高新区、第三名北市区、第四名新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