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卢严)近日,易县一农民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在其家中,民警查缴了非法枪支2支、弓弩1支、子弹23发。经查,该农民早年有爱好枪支的癖好,私藏的猎枪系20年前购买所得,明知违法,却始终心怀侥幸,没有上交。
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开展以来,易县警方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以宣传促打击,通过张贴通告和进门入户进行宣传活动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熟知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政策和决心,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对于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主动上交可按情节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