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8月6日电 5日,《保定市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施行,市执法局、公安局、环卫局、市场办等部门上街宣传相关规定,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教育、处罚。
5日上午,执法队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在252医院附近一个占道经营的水果摊位进行了处罚,并开据处罚票据。这位摊主说:“我从报纸上看到了《暂行办法》,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处罚了,以后一定按规定经营。”
莲池区执法队员说:“罚款并不是目的,主要是提高市民个人素质和维护城市环境的主人翁意识,让大家共同爱护市容环境。”
《暂行办法》施行当天,共发放宣传材料4600份,教育引导25例,处罚12例;公安交管部门共计查处涉牌涉证违法49例,大货车闯禁行路108例,车窗抛物41例,违法停车229例。(吕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