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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老汉为给儿子家林地补幼苗盗挖集体树

A-A+2015年6月24日10:57和合承德网评论

  和合承德网记者潘超 通讯员孟庆园

  “都是因为不懂法,才一时糊涂酿成大错,现在追悔莫及。”说这话的,是承德县刘杖子乡陈家庄村六旬老汉郝某。为给儿子的退耕还林地凑齐树苗,他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人到集体所有山林中盗挖幼树,最终因触犯法律付出代价。

  郝某儿子家有退耕还林地,树苗不够栽。得知情况后,郝某想了个“拆东墙补西墙”的法子——在同村雇俩人,到集体所有山林中私自挖取暴马丁香幼树,一共挖了466株,不料遭到举报。当3人被森林公安抓获时,仍不知自己盗挖林木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随后,承德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结了该起盗伐林木案。通过当庭教育,3人认识到了所为的严重性。经审理,郝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两名受雇者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此次庭审,承德县法院邀请了郝某所在村的村民代表现场旁听。庭审后,旁听村民们深受教育,一位村民说:“以前一直觉得上山砍树是小事儿,没有法律意识,这次老郝犯罪了,我们才了解到擅自砍伐树木的严重后果,以后一定告诫身边的人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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