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的朱先生没有想到,本是来承德旅游,却因一场暴雨导致自己的汽车被砸坏。他更没有想到,在消协的调解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8月4日,朱先生一家八口人来到承德旅游,并入住某宾馆,所开的2台车都停放在宾馆指定的停车场。可当晚承德的那场大暴雨,将宾馆停车场的一棵树刮倒,直接砸碎了朱先生家汽车的前风挡玻璃。“抛开我这车是新买的不说,原本打算住一宿起早去坝上游玩的,行程全都给耽搁了!”
在与宾馆的负责人协商未果后,8月5日上午,朱先生来到承德市消协投诉。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首先向朱先生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告知消费者这是一起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报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勘察、理赔,但根据《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及财产不受侵害的权益。虽然是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但朱先生是入住宾馆,并将车停在了宾馆的车位上,因此宾馆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市消协工作人员随即与朱先生一同前往该宾馆,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协助消费者将大树移开,并免去朱先生入住宾馆的费用,车辆的损失由消费者自己报保险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