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节前再吹廉政劲风,严防“节日病”。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禁春节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单位间相互宴请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收受他人或其他服务群体赠送的购物卡和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是深化思想教育。结合廉政教育活动,以严查春节不正之风为契机,注重把日常教育与节前专题培训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教育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强化廉洁意识,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者,做到发现、处理、通报相结合,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
四是注重效果延伸。将春节纪律同严格公车管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正之风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督促局直单位认真履职,凡在上述行为中存在违纪问题的,一律严查,并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