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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有特殊优待政策

A-A+2014年7月1日08:32衡水新闻网评论

  日前,从衡水市征兵办获悉,为激发大学生应征参军热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部队建功立业,衡水市委组织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委联合制定出台了《衡水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特殊优待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意见》规定,从2012年起,在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取得学历证书后均可参加当年的衡水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录取数量不低于参考大学生退役士兵的10%,大学生退役士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按百分制核算)。

  此次《意见》的出台,充分考虑大学生退役士兵实际,本着替他们解决问题、消除顾虑的原则,优待力度空前。首先,自2012年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全部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这个政策在河北省其他地区是没有的;第二,定向招聘由衡水市人社局直接下达,不限专业的专项计划,单独排序,不与参加事业招聘考试的地方人员同台竞争;第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服现役经历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既坚持公平原则又考虑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工作问题,保障了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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