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对加强夏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安排。

  通知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夏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高、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措施到位。

  在高、中考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电话、视频、现场会等形式对涉考学校食堂主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约谈,必要时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小卖部、为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考生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高、中考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校内超市、小卖部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工作台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高考前全部整改到位。

  加强对校外供餐的监督管理。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校外供餐企业配送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食品卫生和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在学生每次用餐前认真做好配送食品检查,确保配送的食品符合国家和本地对配送食品的要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按照规定留样,以备追溯和查验。学校应充分考虑夏季特点和高、中考前学生身心需要,与校外供餐单位就配餐食谱、主副食餐量等进行沟通和调整。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等措施,强化高、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科学消费知识宣传,增强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