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温馨提示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满21天即可接种第2剂,例如,您第1剂次接种时间为5月1日,5月22日即可接种第2剂次;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满28天即可接种第2剂,例如,您第1剂次接种时间为5月1日,5月29日即可接种第2剂次。

  如您已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2针条件,请尽快接种。感谢您为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做出的贡献!

  来源: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