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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遗弃娃娃经多方努力回归母亲怀抱

A-A+2014年1月21日10:17唐山劳动日报评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今朝 通讯员 刘春贵)去年岁末的一天,天寒地冻,然而,寒冷挡不住7岁娃娃浩浩(化名)内心的温暖。在多方努力下,被父母遗弃14个月的他,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2012年11月7日晚上10点多,一名被父母遗弃的6岁男孩浩浩被开平区某派出所送至唐山市救助管理站。由于浩浩的父母均为本地人,按照救助条例,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考虑到其被父母遗弃和派出所无法解决其学习、生活等实际问题,救助站将其收留并暂时寄养到市综合福利院。

  据了解,浩浩的父亲在一私企做临时工,母亲是某国企正式职工,双方于2011年离异。由于女方用住房公积金5万余元在男方户籍地盖了3间瓦房,离婚后浩浩由其父亲抚养,女方用房产抵顶了孩子的抚养费。后其父亲因触犯法律,被依法监禁,失去工作,想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而女方因房产、监护权、抚养费和过去矛盾等诸多问题不愿履行抚养义务。

  由于不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站将孩子长期寄养在福利院不是长久之策,如果走法律程序,救助站和派出所均无原告资格,唯一的办法是期盼浩浩父母主动领回孩子。可截至2013年12月,一年零两个月过去了,浩浩父母并未露面。为此,救助站经多次研究,确定了两条思路,一是想方设法让孩子回到父亲或母亲身边;二是发挥弱势群体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作用,实在无人管,救助站也一定要管。思路确定之后,救助站争得新闻媒体和法律顾问的支持,一起帮浩浩踏上了寻亲之路。他们到当地派出所、孩子母亲单位等地了解、调查,遗憾的是调节未果。他们又将浩浩的故事在唐山电视台播出,热心市民、孩子父母所在单位都对浩浩的父母展开了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最终,浩浩的母亲主动找到了救助站。在救助站和市电视台、河北唯实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多次劝说下,孩子父母最终签下协议,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至此,被抛弃14个月的浩浩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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